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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国税局全面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
发布时间: 2008-08-26 13:56:16  点击次数: 字体:【

  针对个体税收管理随意性大、税负不均、税源分散控管不力等问题,我局以推行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系统为契机,在强化和规范定额管理的同时,抓住税源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坚持以票控税,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制度建设,有效提高了个体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了个体税收收入大幅增长。

  一、规范个体定额管理,促进税负公平公正

  目前,我局管理的个体工商户855户,占全局纳税总户数的29%,是税收收入组成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近年来,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个体税收征管力度也不断加大,征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因定额核定准确与否、区域间税负不均衡等问题,时有争议。为加强个体税收定额管理,我们结合推行《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对涉及的260个定额项目,每个项目至少确定一户典型调查对象,对同一定额项目涉及户数较多的,选取3-5户开展典型调查,共对416户业户进行了典型调查,占全部正常经营户的43.7%。同时,深入开展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的调查测算,对所有业户的信息进行了全面采集,逐户对收入、费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清实际经营情况,确保了最后定额及个体业户税收负担率最大限度接近其实际经营水平。为保证定额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注意作好广泛的宣传工作,通过在办税服务厅、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纳税人了解计算机核定定额的目的、意义和程序,利用实地典型调查和信息采集时机,针对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认真解答,积极争取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对定额偏低的业户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保证了定额调整工作的平稳进行。

  二、坚持以票控税,提高税源监控效率

        针对个体业户中存在的填写不规范和大头小尾虚开发票等问题,我们强化了普通发票的管理力度。一是严格发票领购。在个体工商业户中全面推行定额发票,取消手写发票。加强对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对申请领购使用发票的纳税人,深入实地核查其经营场所、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确定应该使用的票种和发票用量,严格普通发票的种类、数量、限额的审批,限额限量供应发票,将发票的用量控制在一个月的用量,从源头上控制大额普通发票的转借、代开等问题。二是加强发票代开管理。对使用定额发票不方便和临时取得收入的纳税人,由国税机关为其代开普通发票,对大额收入和免税货物代开发票加强实地核实,对经常代开普通发票的临时纳税人,督促其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今年以来,共代开各类普通发票625份,征收税款78万元。三是加强发票验旧管理。要求纳税人领购的普通发票必须在3个月内验旧缴销,超过期限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发票定期缴销实行预警提醒,实时监控纳税人领购发票的使用时间,定期对使用期限到期的发票进行预警,督促纳税人及时核销,对未使用完的发票“剪角作废”。对发票开具金额与纳税申报进行核实比对,对开票与申报不符的及时进行评估、补税,并对连续三个月超定额的个体工商户调整其定额的核定。今年以来,对183户开票金额超出申报的纳税人共补征税款、滞纳金16万元。三是加强发票检查。加大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等重点行业普通发票检查力度,对个体业户为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造船企业提供沙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以及加工业务中,存在着借开发票、开具假发票等问题依法处罚。今年以来,通过协查建筑公司反查供货(劳务)单位25户,查补税款36万元;检查造船外协加工企业7户,查补税款106万元;检查采石行业13户,补税31万元。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管理部门,实行委托码头、筑港公司,在接受货物和劳务的同时,予以扣缴税款,然后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不仅杜绝供货方开具假发票、借开发票等发票违章行为的发生,而且从源头上堵塞了税款流失的漏洞,达到了源头扣税、票税双控的目的。

  三、突出重点、难点,强化综合治税

  个体户籍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是个体税收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为及时掌控税源,强化管理,我局注重加强部门协调,健全完善协税护税网络。一是建立了国税、地税、工商定期核对登记户数制度。针对个体经营户开业、注销变动加速的市场变化,我局紧抓户籍这一入口,加强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外部联合,建立管户信息外联互通协作机制,坚持定期查户,及时采集户籍变化信息,从源头上管住税源户籍。今年以来,通过外部信息比对系统和国地税联合办证,共查出漏征漏管户77户。二是借助市场管理部门协税护税。针对市场业户多、变动频繁,而税收管理人员较少的情况,我们借助市场管理部门熟悉市场业户情况的优势,积极协调蒿泊木材市场、长峰家具市场、豪业综合市场等市场管理部门参与协税护税工作,及时向国税部门反馈市场业户开业、变更、注销情况,协助提醒业户申报纳税。今年以来,市场管理部门共协助催报催缴80多户次,协助查找走逃户6户。三是建立了国税、公安联合执法制度。对一些拒不服从税收管理的“钉子户”、“难缠户”,通过联合公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给予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共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3次,查补税款8万元,有力地维持了税法的严肃性。四是建立了群众举报制度。开通了税收举报热线,公开了举报电话,在办税服务厅、各集贸市场设立了举报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偷逃税业户。今年以来,通过群众举报,共清理漏征漏管户12户,查补税款6万元。通过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紧紧依靠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群众,营造了“专业管税、部门协税、群众护税”的良好格局,进一步强化了个体税收管理。

  四、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开发税收管理员平台。针对个体税收管理员因工作头绪繁多、素质参差不齐,造成工作错漏情况时有发生,影响征管质效的问题,开发了税收管理员平台,将个体税收管理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按照“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思路,整合《个体税源监控管理办法》和《个体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和管理环节,逐一明确了管理内容、程序、方法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提醒税收管理员及时、准确地处理相关业务,对不按系统指令操作的予以考核追究,从而有效地减少了税收管理员工作的遗误和差错。二是完善个体税收讲评辅导制度。我局每月召开一次征管质量讲评会,将个体税收户均定额、达点率、个体税收收入等指标按照科室、税收管理员详细讲评,科室每周讲评一次,对存在的问题责任落实到人,由科长督促限期整改,综合科予以监督复核。同时加大业务辅导力度,对于执法、预警、评估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一般问题科长辅导、重点问题分管局长辅导、难点问题由局长亲自辅导,督促帮助税收管理员快速准确地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加强个体税收的考核管理。坚持指标量化、究责到位的原则,严格考核登记率、申报入库率、达起征点率、违章处罚率、漏征漏管率、户均定额等各项征管指标,并抓住个体定额系统上线运行这一契机,将个体信息采集质量、个体户数增幅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建立采集信息复查复核的长效监督机制,将系统中客观调整系数运用不准确,主观调整系数明显过高或过低的信息采集单作为重点复核对象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纳入日常考核,减少和避免人为调整定额的情况。

发布: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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