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省税协(鲁税注[2009]1号)文件的要求,将对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审计和政府采购服务业务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当地税务师事务所开展税务审计(纳税审查,下同)业务情况;
(二)政府向税务师事务所采购服务业务情况(指税务师事务所通过政府招标或接受政府委托提供的有偿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春节临近,工作比较繁忙。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立即按照表1、表2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凡开展税务审计和政府采购服务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上报表格的同时,要一并报送开展该项业务的典型案例。
(二)各税务师事务所应将表格和典型案例在2009年2月1日前报送到wh12366@yahoo.com.cn邮箱,并将纸质资料于报送威海国税局征管科。
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审计业务情况调查统计表
2、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政府采购服务业务情况调查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