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惩防体系建设 构建拒腐长效机制努力开创全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 晓
(2009年3月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省纪委四次全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下面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200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8年,在省局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省局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结合我市国税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在抓落实、抓深入上狠下功夫,圆满完成了全年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一)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去年各单位积极探索和建立责任、教育、监督、惩治、预警、制度六个方面的机制,切实把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一岗两责”意识,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单位的总体规划,惩防体系建设更加深入。各单位在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同时,及时制定分工方案,明确了责任,促进了落实。在内部,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与相关职能科室的联系和协调,及时了解和发现在执法检查、查处案件、预警分析、出口退税、信访举报、巡视检查、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中存在的执法过错和苗头性问题,区分性质和程度进行提醒和处理,并为干部任用和教育培训提供依据和参考;在外部,加强与市纪委纠风办、检察院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了解和掌握他们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抓好事前预防。去年市检察院和市局共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税系统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各单位都进行了认真的贯彻和实施,进一步落实了相关工作机制,为共同抓好监督预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加强预防的同时市局还制定并实施了《一案双查》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背后税务人员是否有违纪行为的核查;定期收集和整理各个渠道的廉政信息和监测资料,通过分类、汇总、评估分析等方法,找出腐败苗头和潜在的问题,根据预警信息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目前市局已对6人次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对“两权”的监督制约不断加强
认真贯彻和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两权”监督制约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在年初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和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离任审计、述职述廉、廉政测评、谈话提醒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去年,上级领导同下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51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53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8人次,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82人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1人次,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问题10个,廉政测评领导班子好票率达100%,各级班子成员总评好票率达99.98%以上。并按照省局要求补充和完善了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二是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深化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对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全年共立项40个,对7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提出监察建议19条;在公务员招录、干部选拔任用、大宗物品采购等环节坚持过程监督,确保各环节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结合《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市局召开了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强调各科室在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对下的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市局组织人员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督导,确保了监督管理办法的落实,在省局组织的《监督管理办法》检查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按照“两权”监督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人事科对6个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进行了巡视,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情况,加强了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促进了个别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始终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断深化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了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在进一步深化“两个减负”的基础上,规范和完善服务厅设施,加大硬件投入,实现“一窗多能、一窗通办以及24小时自助办税”,促进了纳税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我们的做法被省局纪检监察专刊专题转发,予以推广。为解决以往纳税人满意度测评针对性不强,问题无法落实的情况,去年市局采取实名制,针对大厅服务员和专管员发放行风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3300余份,征求到涉及具体人的意见和建议15条,对于纳税人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人员各单位都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使行风建设落到了实处,受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市局先后三次参加市了纠风办组织的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和投诉问题5个,线下还由各职能科室逐项落实,与反映人面对面征求意见、解疑释惑,满意率达100%,促进了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去年,各单位在当地的行风评议中均名列前茅,市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8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
(四)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认真做好信访件的查办工作。2008年共查办省局转办信访案件两件,自收举报和投诉件8起,均及时进行了核查和处理,案件查结率100%;并对1名干部给予了撤职处分。二是积极发挥案件的治本作用。对所办理的各项信访案件,我们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在对被反映人谈话提醒的同时,积极加强对反映问题的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及时化解矛盾,避免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还结合本系统内发生的案件,对2起违纪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提醒广大税务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五)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
坚持在实践中推进,突出地域特色,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在全系统营造了反腐倡廉的良好文化氛围。一是锻造文化品牌,提炼核心理念。结合威海特色和国税行业特点,我们集思广益,打造了以“腐败无能,祸国殃民;廉政勤政,克己奉公;居安思危,勿忘国耻”为内涵的甲午廉政文化品牌,在全系统大力弘扬北洋水师的“公而忘私,舍身为国的爱国精神;忠诚尽责、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拼搏精神;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提炼了“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威海国税廉政文化核心理念。各单位也都结合自身特点,锻造了自己的廉政文化品牌,如经区局打造了“海瞳”文化品牌;高区局打造了“生态国税”文化品牌;环翠局打造了“刘公”文化品牌等等。廉政文化品牌的创建和核心理念的提炼,使国税员工形成了共同的廉政认知,明确了廉政基本导向,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在去年举行的全省国税廉政文化展上我们的品牌理念得到了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突出重点,深化教育。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邀请市检察院的领导,对全体员工进行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并在市局开展了“知荣明辱、廉洁从税“的大讨论,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员工的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意识。三是拓展载体,强化宣传。进一步创新载体和形式,将廉政文化品牌、内涵,有关的廉政文化理念,各种有益的廉政文化探索等以文化展室、文化展板等形式,进行充分展示;结合端午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对全系统190多名副科以上干部发放廉政短信,提醒干部严格自律;去年市局还参加了全市首届廉政文艺汇演,歌伴舞《共为一个家》和相声《小人小眼》两个节目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市局还被授予组织奖,得到了市委、市纪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四是立足实际,丰富活动。市局机关组织了干部、各单位负责人及家属共307人参加的家属助廉活动,倡议广大国税干部家属当好“三大员”,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家庭环境,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结合省局的工作要求,还积极组织了廉政诗词、散文、歌曲的征集,择优向省局推荐诗歌、散文共29篇,歌曲1首。同时,围绕廉政文化品牌的创建,我们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市局开展了“牢记甲午历史,廉洁勤政从税”主题活动,荣成局组织了参观将军碑廊活动,文登局组织了参观天福山起义旧址活动,乳山局组织了“祭英雄烈士,学民族精神”主题活动等,通过活动使广大国税员工加深了对品牌内涵的理解和把握,全面提升了对廉政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推进了廉政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
(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稳步提高
去年我们结合各项学习部署和要求,一是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十七大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纪委二次会会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等,不断提高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监察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在实际工作当中切实做到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二是组织参加好省局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培训班。市局监察室负责人参加了省局举办的高层次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统地学习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关知识和工作技巧,提升了业务素质,为进一步抓好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打下了基础。三是加强业务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学,加强了纪检监察业务、查办案件、预防职务犯罪等有关知识的学习。同时,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税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从事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工作措施还需进一步细化;有的单位廉政文化宣传及载体还不够系统;有的单位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纪检监察人员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9年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和任务
2009年,机遇与挑战并存,责任与压力相伴。受国际金融危机及国内经济增长下滑等因素的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结合中央纪委三次、省纪委四次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落实,不断深化廉政预警机制、行业作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推进全市国税事业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结合工作思路,2009年全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切实抓好以下七项重点工作:
(一)认真贯彻和落实《建立健全惩治的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工作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切实把贯彻和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当成衡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尺度,进一步加强学习、传达和贯彻,深刻领会《工作规划》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等,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确保《工作规划》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制约,确保“两权”的正确行使
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继续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诫免谈话、函询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借婚丧嫁娶、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敛财等问题;落实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重大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纠正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领导干部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用公款旅游,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问题,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对税收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各单位要吸取临沂四起案件教训,针对当前基层分局长、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并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严格落实相关的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规范权力的运行,避免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以税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整合资源,切实加强内外部监督。要积极协调法规、稽查、人事、财务等各相关科室和部门,结合每年的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巡视工作,重点围绕税款入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使用、税款征收、稽查处罚、出口退税审批和行政管理中的经费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人事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部位,切实加大监察力度。同时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筛选疑点迅速、覆盖面广等特点,积极开展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外部,积极加强与纪委、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情况,反馈信息,防患于未然,避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机制
完善的制度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保证。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实施风险管理,通过排查行政和执法风险点,逐岗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等形式,强化风险控制;要进一步拓宽预警信息采集渠道,除人工采集外,还要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税收预警分析系统的作用,积极探索廉政预警信息化建设,使预警工作更具有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省局今年将召开廉政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座谈会,交流推广一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市局将确定一个试点单位,待条件成熟在全市推广,其他各单位也要早动手,争主动,及时着手进行探索和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合理分解权力,优化各业务流程,确保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和制约。同时要把完善部门内控机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保该项工作的落实。
(四)纠建并重,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各单位要把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作为纠风工作的第一目标,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纠风工作的第一标准,行风建设要抓在平时,而不是年底搞突击,要不断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积极实施考核和评议,促进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要严肃查处和纠正在税收管理关键环节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继续治理和纠正税务人员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吃拿卡要占报”等行为,以及强行指定税务代理、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乱摊派、乱收费、推销商品、压价购买商品等行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禁酒令相关要求,并将此项规定长期有效地抓下去,市局将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今年市局将在去年的基础上开展一次更大规模实名制的纳税人满意度测评,及时征求纳税人意见和建议,了解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调查中问题集中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和行风热线、阳光政务热线上线活动,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及时落实和反馈,确保纳税人得到满意答复。
(五)严格执纪,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及案件查办力度
继续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三个办法”,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和督查力度,对经查属实的严格责任追究,力争解决问题一步到位,不留后遗症。同时还要善于从信访举报材料中捕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快查快结,防止因处理不及时,而引发重复访、越级信访或集体上访等。要以查处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税收一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以及利用中介机构以税谋私、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和严重侵害纳税人利益和案件;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以及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越权减免缓征税款等案件;严肃查办在信息化建设中利用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等谋取私利以及在政府采购中违规操作等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把组织协调贯彻于案件查处工作的始终。还要加强与纪委、检察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提高办案能力,共同抓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一案双查”和“一案两报告”制度,依法依纪查处各类案件。在此同时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纠,以查促建,既要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还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和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六)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教知廉耻,化正风俗”。各单位要把科学发展观教育融入反腐倡廉教育之中,继续采取典型示范、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加强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社会公德、税务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等,在全系统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在巩固现有廉政文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品牌的内涵,打造品牌标识,创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出更多干部群众喜爱的反腐倡廉精品,使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进一步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深入推进以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网络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典型示范为内容的“六个一工程”,进一步落实党组定期学习反腐倡廉理论,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各类培训班按规定设置廉政教育课程等制度,并注意加强职能科室间的协调和配合,确保反腐倡廉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七)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责,通过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巡视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积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全体国税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言论,自觉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切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各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总局、省局以及市局党组重要决策的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确定1-2项工作重点,并报市局备案,市局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国税工作总体规划,统一研究部署,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一岗两责”,结合业务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抓好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分解、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责任细化等工作,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等,做出周密部署;要认真组织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测评和考核,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有违规违纪行为等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
(二)加强调研和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根据这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抓好工作落实。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积极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反腐倡廉建设的难点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出谋划策。要切实加强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成绩优异的给予表扬;对责任心不强,工作组织不力的给予批评;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三)全面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素质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为基本要求,继续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到三要:一要政治觉悟高。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坚定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正确思路,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国税工作实际。二要防腐能力强。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职责的同时,要不断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和组织建设,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做到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严格自律,不徇私情,廉洁高效地做好工作。三要业务素质硬。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实干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法律法规、税收、财务、计算机等知识的学习的培训,不断提高过硬的办案能力、较强的统筹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理论思维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切实树立监察干部“可信、可亲、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2009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深入推进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我市税收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